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:1.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;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,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;
2.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房保障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;
3.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%;
4.无自由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。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近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:
1.连续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;
2.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 劳动合同;
3.非本市的户籍证明。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:1.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;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,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;
2.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房保障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;
3.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%;
4.无自由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。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近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:
1.连续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;
2.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 劳动合同;
3.非本市的户籍证明。